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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人事招聘 -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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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聘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11-05 00:00:00  发布人:马媛  浏览量:6364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和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岗位代码10开头的为编制内招聘岗位、20开头的为编制外(合同制)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基本要求:身心健康、品德端正;取得全日制统招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他另有注明的岗位按岗位条件要求实施。2019年毕业生应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并在2019年7月前需取得学历学位;有工作经历应聘者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为止。

  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8年11月12日-16日上午12: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网报时每名考生仅限注册1个帐号,报考1个岗位(报错岗位可以撤销重新填报,因考生个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6日下午17:00。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因初审不通过,需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等信息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三)公布被取消的岗位

2018年11月22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但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改报,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并于当天到更改后的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人机对话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场次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昌市。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可在报名系统的“报考专业”中查看。

考试成绩查询:2018年1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四、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报考单位发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报考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请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除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相关医疗行业规定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

(二)报考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对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或试用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报考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各报考单位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联系地址: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联系人:胡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5772136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数量(人)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从业资格

岗位其他要求

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1

卫生职业学院

药学教师

1

100011

药学(1007)或 生物医学工程(0831)

硕士研究生

 

本科要求药学(100701)或临床药学(100703TK)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药学

711

2

卫生职业学院

人体解剖学教师

1

100012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

硕士研究生

 

本科为临床医学(100201K),年龄30周岁以下。

公共基础知识

504

3

卫生职业学院

口腔医学教师

1

100013

口腔医学(1003)

硕士研究生

 

年龄30周岁以下。如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口腔医学

603

4

卫生职业学院

专职辅导员

1

100014

医学(10)、哲学(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或中国语言文学(0501)

硕士研究生

 

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团干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工作职责包含男生宿舍管理,适宜男性。

公共基础知识

504

5

卫生职业学院

团委干事

1

100015

教育学(0401)或艺术学(0504)

硕士研究生

 

中共(预备)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公共基础知识

504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3日